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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通常指物体外在的形状, “态”则是物体蕴涵的“神态”。因此,形态就是物体 “外形”与“神态”的结合。在我国古代便有“内心之动,形状于外”,“形者神之质,神者形之用”等论述,指出了形与神之间相辅相成的关系。形离不开神的补充,神离不开形的阐释;无形而神则失,无神而形则晦,形与神之间不可分割。只有将形与神二者结合在一起,才能构成对事物完整而科学的认知。可见,形态要获得美感,除了要有美的外形外,还需具备与之相匹配的“精神势态”,犹如历代中国画家在创作时所追求的那种境界-形神兼备。
形态作为形式要素之一,是形式的基础。形态学重点是通过外形把握其表现,即通过特点对观者所产生的心理效益去研究形态的“态势”或“生命态”表现,以设计上对形态注入感人的魅力为切入点。
形态是造型艺术即设计借以表达思想感情、传递信息及满足人的视觉评价、使用需求的重要媒介之一。一个人、一个物件、一个色块、一个点、一条线,乃至一部分空间和空间中的一组物象,都具有形态性。
产品的形态是信息的载体,工业设计师通常利用特有的造型语言(如形体的分割与组合,材料的选择与开发,及构造的创新与利用等)进行产品的形态设计。借助产品的特有形态可以向外界传达设计师的思想与理念。消费者在选购产品时,也往往通过产品形态所表达出的某种信息来判断和衡量与其内心所希望的是否一致,并最终做出购买的决策。
产品的形态是工业设计的最终结果,设计师应增强对立体形态的表达能力和创造能力,了解形态发展变化的必然性与永恒性,更加充分地认识和理解形态,有目的地创造出新形态。由此看来,开设形态学课程对工业设计专业学生进行形态教育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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