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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工作项目 实施部门 实施要求 实施时间 1 安排学生进行社会调查及撰写论文(设计)工作 教务科 1. 按照各专业《实践性教学环节实施细则》的要求,毕业论文安排在修完全部专业主干课程,已修课程达到最低毕业学分80‰时进行。
2. 由中心教研室具体负责布置安排学生进行社会调查和撰写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本学期
第12周 2 集中辅导社会调查报告(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设计) 教务科 根据各专业《实践性教学环节实施细则》的要求主要集中辅导以下内容
1. 如何进行社会调查(毕业实习)并提出相应要求
2. 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的选题
3. 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的撰写步骤(设计步骤)及方法
4. 毕业论文的书写格式、字数要求
5. 对指导教师的具体要求
a.指导教师的条件
b.指导教师辅导的人数
c.辅导次数和课时数
6. 指导教师签署评语的要求 7. 其它内容
第13周 3 学生进行社会调查(生产实习) 教务科和各教学点以及社会调查(生产实习)指导教师 根据各专业的特点和学生的自身情况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选定毕业论文(设计)课题。确定毕业作业选题后,教学点应认真组织安排学生结合选题制定调查(实习)方案。进行社会调查和收集资料。在整个社会调查、收集资料过程中。学生应作好调查记录,指导教师应对调查方法、收集资料的范围、方法等进行指导。调查结束后,由被调查单位在调查(实习)鉴定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学生应根据社会调查(或实习)的情况,写出调查报告(实习报告)指导教师根据调查报告(实习报告)和调查,实习期间的具体表现评定成绩。
第14周
——16周 4 上报论文题目以及指导教师资格资料 各教学点 各教学点及班主任按(序号、以及学员学号、姓名、论文题目、指导教师及职称)的表单及软盘上报市电大
指导教师(学历证、学位证、职称)复印件上报市电大
第17周 5 审核毕业作业论文题目及指导教师资格 电大教务处(毕业作业指导委员会) 要求毕业论文选题应在所学专业范围以内,根据《实践性教学环节实施细则》要求审核选题和指导教师资格
第18周 6 反馈审核结果到教学点 电大教务处 及时反馈审核结果到各有关部门并及时修正 第19周 7 学生撰写毕业论文 指导教师及学生 学生本人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指导教师至少要指导6次/人以上,即文科经济类20学时/人,理工类40学时/人。毕业论文应当按有关撰写格式和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假期五周 8 论文验收(包括社会调查报告(实习报告)) 电大教务处 1.各教学点将学员的毕业作业材料(理工科为毕业设计说明书、图纸和任务书各一份,其它科类为毕业论文一份及论文撰写(毕业设计)过程的所有修改稿件)、实习(调查)报告一份和有指导教师填写评语的答辩
表一份及时交上,逾期不交者不安排答辩
2.教务处按照有关要求验收社会调查报告(实习报告)和毕业论文(毕业设计)验收合格的学学员方可上报省电大审批。
新学期
第二周 9 上报审批学生答辩资格、指导教师资格材料和答辩委员资格材料 电大教务处 1.组建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
2.整理和填写各种审批资料及时上报省电大审核
第三周
10 组织答辩 电大教务处 在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委员会的指导下,根据参加答辩学生人数进行学生分组、向答辩委员分发论文、编写答辩程序册,进行答辩全过程,答辩完毕,答辩成绩由毕业论文指导委员会审核后,方可由答辩委员会公布
第四周
第五周 11 答辩总结 电大教务处 根据答辩的结果和有关答辩委员的讲评、建议和意见写出工作总结。
第六周 12 教学反馈 电大教务处 反馈本次答辩的有关信息到教务科和各教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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